新聞動态

您的位置:首頁 > 新聞動态 > 公司新聞
我國首次制定PM2.5标準 環境監測有望獲得發展
添加時間:2021-01-17
文章來源:admin
浏覽次數:1283次

環保部近日通報,《環境空氣質量标準》修訂版11月16日起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将各方争議PM2.5、臭氧(8小時濃度)納入常規空氣質量評價,并收緊了PM10、氮氧化物等标準限值。這也是我國首次制定PM2.5标準。

環保部科技标準司負責人表示,依據現行的環境空氣質量評價體系,我國部分區域和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評價結果與人民群衆主觀感受不完全一緻。将PM2.5放入強制性污染物監測範圍,“既是解決灰霾等環境管理需要,也有利于提高環境空氣質量評價工作的科學水平,有利于消除或緩解公衆自我感觀與監測評價結果不完全一緻的現象。”

空氣監測問題引發關注

今年入秋以來,北方地區多城市灰霾天氣頻發,引發了民間和國内外環境監測機構對環境檢測标準的争論。世界氣象組織規定,大氣水平能見度小于10公裏,相對濕度小于90%的情況爲灰霾。近年來,灰霾已成爲中國不少城市面臨的最大污染問題,而PM2.5又是其中的關鍵。如果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評價标準,全國空氣質量達标的城市會從現在的80%下降到20%。

在近日舉行的“區域空氣質量管理國際研讨會”上,環保部副部長張力軍坦言,目前,我國城市大氣環境質量較差,與世界衛生組織環境空氣質量指導值有一定差距,現行空氣質量評價因子偏少,城市空氣質量達标仍處在低水平。

分析人士指出,對一項污染物進行治理,首先要對其進行準确的監測,監測結果又要有完整的評價标準。

11月1日,環保部發布了《環境空氣PM10和PM2.5的測定重量法》,新規首次對細顆粒物PM2.5的測定标準進行規範,爲接下來将PM2.5納入空氣質量評價考核體系做準備。但近期在修訂《環境空氣質量标準》過程中,環保部未将PM2.5納入強制性監測指标。

環保部鼓勵提前實施

新标準拟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環保部相關負責人提出,2016年前,有兩種提前實施的方式:一種是根據國務院要求指定部分地區提前實施本标準;另外一種方式是各省級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和區域環境保護需要自願提前實施本标準。

該名負責人還表示,由于實施工作複雜,涉及因素衆多,從發布到實施應留出必要的準備時間。另外,我國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不均衡,實施新标準的準備工作将有快有慢,其中一些區域實施标準的經濟技術基礎較好,且複合型大氣污染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可以率先實施本标準,“當然,我們更鼓勵各地主動提前實施新标準。”

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副院長邵敏教授表示,由于各地的監測水平不盡相同,國家主管部門暫時不會強制性地要求各地監測PM2.5,但是環保部已經逐步放開有條件的地區,并在一些地區進行試點。在珠三角的一些山區,國家正在陸續開始進行PM2.5的監測。 “監測PM2.5在技術上與PM10相比不會更困難。”

爲配合新标準的實施,環保部正在修改原有的空氣質量評價體系。新體系名爲“環境空氣質量指數”,爲與國際接軌,評價因子從原有的三項指标新增爲六項,增加了臭氧、一氧化碳和PM2.5的評價因子。環保部标準司負責人表示,此外,還将調整指數分級分類表述方式,與對應級别空氣狀況對人體健康影響的描述更匹配。

相關公司占得先機

目前,我國已有較爲成熟的PM2.5監測技術,但在設備上缺口較大。對此,環保部相關負責人表示,2016年新标準全面實施時,環保部将努力确保各地有能力開展PM2.5等新指标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天相投資、平安證券、中投證券等研究機構在近期作出的投資分析中指出,在即将到來的空氣檢測設備升級和采購浪潮中,一些上市公司有望占得先機,提前受益。

據悉,A股涉及環境監測業務的上市公司主要涉及先河環保、聚光科技等。長江證券分析師劉元瑞在研究報告中指出:“先河環保的大氣檢測設備是我國最有能力與國外廠家抗衡的,因此相關規劃出台後,各級政府将開始制定采購計劃,屆時公司有望迎來新一輪增長。”